转发《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佛山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成长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育局、各高中(含中职学校)及星辉学校:
现将《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佛山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成长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佛教科[2019]2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工作布置如下:
一、申报人须认真研读申报要求,符合条件的对象方能申报,且须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通知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各单位分配名额如下:
单位 |
桂城 |
九江 |
西樵 |
丹灶 |
狮山 |
大沥 |
里水 |
高中 |
星辉 学校 |
名额 |
10 |
6 |
8 |
6 |
10 |
10 |
8 |
各2 |
1 |
三、以镇(街道)教育局、高中和星辉学校为单位收集好相关申报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填写《课题汇总表》(汇总表中须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于3月30日前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送至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404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件发至邮箱243764032qq.com。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
纸质 |
扫描版 |
电子版 |
《佛山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青年教师成长专项)申请书》 |
原件2份,主持人单位及区科研部门盖章 |
pdf格式 |
Word或wps |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
8份、切勿盖章 |
pdf格式 |
Word或wps |
佐证材料 结题或获奖证书;专著封面、目录和版权页;论文全文、发表期刊封面和目录;成果被引用、转载和采纳情况等 |
复印件1套、主持人单位盖章 |
pdf等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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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成长专项课题汇总表》 |
原件1份、区科研部门盖章 |
Pdf格式 |
Excel或wps |
四、各镇(街道)教育局及学校须对申报人员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把好质量关,区教科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择优推荐上送。
联系人:梁惠燕,联系电话:86235930。
附件:《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佛山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成长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佛教科[2019]2号)
南海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科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