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评先评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13 转发至:
 南海区评先评优不受名额限制,教师个人自由申报项目

(申报时间7月10日起至7月18日)

注意:个人自由申报项目仅限于南海区先进教育工作者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教育教学科研先进个人、学生竞赛优秀辅导教师,其他项目须由学校推荐申报,学校已推荐的各类区级优秀人员不再申报此项目评比,其他教职工只能申报下列3个类别的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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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条件

坚持党的领导和团结统一,坚定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人民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中有突出成绩,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有力的保障。

2.推荐范围

要求取得相关业绩的时间为2019年7月到2020年6月,以3个类别只能申报一项(2017-2018学年,2018-2019学年获奖的人员不能重复申报同一项目)。

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

本学年以来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中表现突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改培训中担任主讲教师、或在课改教研活动中作示范课。

B.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改优质课、录像课、教学基本功、教学资源评比中获市一等奖以上,或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上述评比中获区一等奖且名列区前5名。

C.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参加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地方课程教材编写或修订。

D.在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区特色学校建设成果评比中获区一等奖或市二等或省三等以上的主要参与者(限3人以内)。

2)教育教学科研先进个人

本学年以来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并同时符合以下A、B两个条件:

A.参与区级以上立项教科研课题研究。

B.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省以上教育学会学科专业委员会组织的教育科研课题成果评比中,获得区一等、市二等及省级以上奖励的课题主持人或课题主要参与者。

b)结题被评为优秀的区级小课题的主持人(第一主持人)。

c)教学论文获区级一等奖或在省级以上合法刊物上公开发表。

3)学生竞赛优秀辅导教师

辅导学生竞赛成绩突出,并同时符合下列A、B两个条件的第一辅导教师(注:①本项只认可由区教育局及其下属部门组织参加的竞赛;②幼儿园、中等职业类学校不要求B条件):

A.学生奖项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闭卷类比赛:至少有一名学生获某竞赛最高级别主办单位评出的三等奖以上,且成绩位于南海区前15名。

b)非闭卷类比赛:学生获区赛一等奖、市赛一等、省赛二等或全国赛三等奖以上,且成绩位于区前6名。

c)只评名次奖的比赛:学生获个人区赛第一名、市赛前二名或省赛、全国赛前八名,学生获团体区赛前二名、市赛前三名或省赛以上前六名。

B.在符合条件A的该项竞赛中,教师辅导绩效分排在该竞赛全区辅导教师的前20名。(绩效分排名参照《南海区教育发展状态公布制度实施方案》中有关学生竞赛状态分的办法计算,在评审阶段由评委根据“竞赛系统”提供的数据审核,申报者本人无须提供绩效分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