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09 转发至: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育局、区直学校: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便笺档案2019-00068号)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情况,为做好我区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完善教师准入后管理制度,鼓励教师更好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不断加强师德修养,促进教师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保障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逐步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科学构建和完善教师激励和退出机制。

二、注册范围

南海区教师资格首次定期注册工作分批推进。符合首次注册条件且未参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参加2019年下半年定期注册工作。

三、首次注册条件

    (一)申请首次注册,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岗教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的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申请首次注册前一年度师德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的,应暂缓首次注册:

中止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的,但按教师管辖权限经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挂职、借调、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2.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四、首次注册程序

(一)个人申请。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申请)时间为1028日至118。各学校要组织参加定期注册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报首次注册数据,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一人一年只能对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按与现任教学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二)学校审核以及报送现场确认。各学校对照首次注册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以学校为单位到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按照“相对集中,就近便利”的原则,各镇(街道)教育局设置若干确认点,区直学校设置一个确认点,负责辖区内学校教师首次注册的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1029日至1113

首次注册确认需提供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 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与教育行政部门或任教学校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近一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或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6.身心状况可以正常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明,经学校批准病休的,须提供病休证明。

(三)初审和公示。区教育局对已完成首次注册现场确认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学校内公示7天。初审时间为1114日至123

(四)复核。佛山市教育局对已完成首次注册初审的申请进行复核。区教育局网上完成首次注册初审后,报市教育局进行网上复核。复核时间为124日至1210

(五)终审。省教育厅对市教育局已完成首次注册复核的申请进行终审。终审时间为1211日至1217。终审完成后,区教育局将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盖章后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归档保存,同时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标明注册结论。

五、相关工作规定

(一)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视情况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并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二)任教学校未按期如实提供申请人注册证明材料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首次注册工作不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

(四)首次注册时,对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并已在高学段任教且经学校教学考核合格的人员,可先给予注册合格结论。但在下一次定期注册时,需具备高学段教师资格,否则,必须调整到相应低学段任教或者暂缓注册。

(五)在首次注册当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应注册至退休年度。已退休人员和首次注册当年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参加注册。

(六)暂缓注册者达到注册条件的应在最近一次的注册受理期再次申请注册。

(七)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六、组织管理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是一项重大的教育改革,事关广大教师的利益。为加强组织管理,区教育局成立南海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统筹管理和督导各项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南海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具体开展注册业务工作,审核相关材料,处理各种疑难问题,做好过程管理工作。各镇(街道)教育局和学校要充分认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组织保障,周密规划部署。各镇(街道)教育局要确定专项工作负责人,组织各学校落实定期注册工作。

(二)广泛宣传,认真学习。各镇(街道)教育局和区直学校切实做好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的政策解释与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使广大教师加深对建立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意义的理解,大力支持和积极参加注册工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定期注册文件精神,熟悉和掌握工作流程,确保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审核,规范管理。各镇(街道)教育局和学校要做好申报材料的收集、审核和数据核准工作,现场确认要严格标准和程序,细致核对,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情况坚决不予注册。同时,要妥善处理好首次注册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平稳过渡,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

咨询电话:桂城教育局:86781944;九江教育局:86557181;西樵教育局:86883152;丹灶教育局:85413698;狮山教育局:86689723;大沥教育局:85535655;里水教育局:85688552;区教育局:8632870086232590

 

附件:1. 便笺档案2019-0068--佛山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2.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的通知(教资字〔20162号) 

3.佛山市南海区XX学校教师资格首次注册教师师德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

4.参加定期注册教师人员汇总表

5.在岗教师未参加首次注册人员情况一览表

6.网上申报操作指引(个人用户)

7. 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日程表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