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招普通高考〔2017〕58号
转发省民宗委省招委会关于做好普通高校
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
考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现将省民宗委、省招委会《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规〔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考生的宣传及档案整理工作。相关少数民族考生的资格确认事宜,请考生自行与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联系(市民族宗教局咨询电话:83121676)。
附件: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招生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