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中学分校学生请假制度
为规范学校德育管理,养成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必须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履行,出具德育处统一印制的书面假条,每张假条只允许一人出入,由班主任或级长、驻级行政审核批准,学生本人注明请假起止时间和详细原因。
二、请假分事假、病假两种。
三、事假:学生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须由家长出具书面证明或班主任必须与家长电话联系问清事由,登记好请假起止时间。班主任审批的班级事务假,需提前写好书面证明,交门卫处存档,否则门卫一律不予放行。
四、病假: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原则上一律要求家长接送。学生回校必须到班主任处销假并且要有医生病历证明,确认就诊时间及事由,班主任核实后拍照存档。
五、准假权限:
1.两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签注意见,级长审批;
3.三天以上的请假,由班主任、级长签注意见,德育处领导审批;
4.科任老师、班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限。
六、原则上学校上课期间非特殊情况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的,班主任应与家长联系确认后方可准假且要求其家长亲自到学校来接。
七、门卫必须控制好学生的出入,刷卡后还要有由班主任亲笔批准的请假条和家长亲自到校才能放行。如遇病假且无家长接送情况,门卫要与班主任电话联系核实情况。
八、学生不请假,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德育处按相关规定处罚。
九、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十、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外出,均作旷课处理并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十一、普通学生请事假时数一学期原则上不得超过40课时。请事假时数由各班任登记为准。
十二、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级组长、学校领导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本规定自2017年2月20日起严格执行,德育处保留解释权
南海中学分校德育处